《目击者》---2009中国法制电视节目年会获奖感言
2009-12-10
2009年11月18号,中广协会法治电视工作委员会年会在上海举行。此次年会的规模为历史之最,与会成员台达两百多家;央视、湖南经视、上海电视台等强势传媒位列其中;此次年会对09年度优秀节目和优秀栏目进行了表彰。
在各个奖项之中,全国十佳法制栏目的角逐尤其激烈,不乏像央视《今日说法》、辽宁卫视《王刚讲故事》等这样高收视率栏目;我们《目击者》栏目强势突围,凭借精良的制作,选题的新颖,在两百多家电视台中脱颖而出,荣获“十佳法制栏目”称号。
11月17号,我们栏目在唐主任的带领下,一行三人前往上海领奖。《目击者》六年磨一剑,不断提升团队的整体素质,以节目质量作为栏目生存和发展的根基。六年时间,收视群体逐步扩大,在同时段内收视率位居前列。对于今天获得的成就,在欣喜的同时,更感到身上的担子重了。令人欣喜的是在我们栏目团队的努力下,我们的节目得到了专家评审团的认可,问鼎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最高奖项,与中央电视台等强势媒体平分秋色;两百多家的同行对我们的节目形式和质量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,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肯定。但是,看着同行们不断创新的节目形式,不断提升的节目质量,我们又感到着非常严峻的考验。
参加此次年会的十佳栏目评选,我们选送的是改版之后的节目,前八分钟为法制新闻,后半个小时为专题节目。在专题节目中我们在众多的全国热点事件中,挑选了一个比较特别的选题《尴尬的捐赠》,这期节目讲述的是,进贤县某村民在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,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款八万元。当时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汶川地震,上至白发苍苍下至蹒跚孩童,都向灾区伸出了援助之手,这件事本来不足为奇。然而,在几个月之后,事情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,我们的栏目组突然接到了该男子的妻子打来的求助电话,声称想要回这捐出去的八万元。事情到这儿,所有的人都会问了,这捐出去的钱,为什么在几个月之后突然想要回来呢?正常来讲,就算是捐了八万元后悔了,汶川地震这么大的灾难似乎于情于理都不好意思来讨要这个钱。这其中一定另有隐情,于是栏目组派出记者赶赴进贤县采访。原来这名捐款的男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,家中十分贫困,在08年11月份发病之后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,妻子也想动用这笔钱来给他治病,但是却发现存折上的八万元不翼而飞了。到银行一查才知道是被丈夫捐了。孩子又在外地读书,这名妇女在采访中几次哭的晕倒……
这起事件的大背景是举世关注的汶川大地震,事件本身也具有极强的离奇性,更重要的是这个节目所涉及到的法律点也非常多。本案涉及到对于精神有障碍的人士,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如何确定,又该如何认定,对于家庭内部的财产,配偶双方应该如何划分。同时对于捐赠出去的善款如何要回,在采访的过程中所遇到的这些法律问题,我们发现不论是从法律的实务部门还是学术界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议。这是我们现行法律所存在的一个漏洞。所以这期节目从看点和法律的含金量上都具有非常高的价值。我们决定选择这期节目作为十佳栏目评选的作品。
但是,2009年,这一年被称为中国的法制年,热点事件层出不穷。云南“躲猫猫”案,深圳梁丽拾金案,巴东烈女邓玉娇刺死色官案,杭州胡斌飙车案,昆明幼女卖淫案,四川孙伟铭醉驾案,河南小伙开胸验肺案,湖北荆州“天价捞尸”案,上海“钓鱼式执法”案,南京患儿徐宝宝之死案,芜湖中院关门审理“白宫书记”案,“艾滋女”闫德利案......;重大的、热点的新闻事件层出不穷,这些节目凸显了法制节目的传播力和影响力。在这些案件的报道中,各地电视台法制栏目一改以前的报道模式,快速将事件内容用专题的形式呈现在观众面前,使观众在了解事件本身的同时,更注重开掘新闻背后的新闻。这是今年年会上突出的一个亮点,也是对我们本次选送参加十佳栏目评选的一个巨大考验。“十佳法制栏目”在全国两百多家电视台中,只能评选出十个栏目,不像是各个单项的评选,一等奖落空还可能参加二等奖的角逐,所有的电视台,所有名牌法制栏目都只有一次机会,所以大家都会在这个奖项上拿出最强的实力,各个电视台都是举全台之力,挑选最热门的法制事件,使用最精良的制作团队来包装参评节目;如何在重大优秀栏目中突出重围,我们所选送的节目避开了热门,因为太热门极容易撞车,所以,我们的节目在故事的曲折性和法治的含金量上做足了文章。
最终,我们在众多知名法制栏目中突围而出,顺利晋级拿到全国“十佳法制栏目”。颁奖之后,中广协会的副会长,对我们的节目制作水准给予了很高的评价。法制委员会的秘书长
荣获2009年中国法制电视委员会“全国十佳法制栏目”,这并不是终点,只能算的上是一个新的起点。面对各地法制电视节目的强势崛起,放眼全国,我们如何能做到,速度快、涵盖面广、报道角度别具一格,这是我们以后的工作中要努力的做到的。同时,这个荣誉称号也是对我们的鼓舞,激励我们继续努力创新,将《目击者》的名号在全国打响!